为进一步探讨促进粤港澳三地涉外商事法律服务的有机对接与合作,2月19日,以“跨境纠纷多元化解配资杠杆什么意思,助力湾区融合发展”为主题的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工商圆桌第三次会议在香港举行。
广东省贸促会(广东国际商会)会长陈小锋在致辞中提到,粤港澳大湾区经济总量大、市场主体多,庞大的市场主体数量和频密的国际贸易活动,衍生出巨量的商事法律服务需求。“我们希望与港澳相关方面和协会,进一步加强在纠纷化解实务和专业法律服务人才的协同培养,共同把大湾区打造成为法律服务‘人才高地’。”
广东省司法厅副厅长林楚明在致辞中表示:“通过本次会议,必将有力推动理论与实务界对大湾区和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有关问题的研究,促进大湾区商事法律服务规则衔接、机制对接,更好地为大湾区商事主体提供专业、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为大湾区经济的繁荣发展贡献积极力量。”
从“对接”走向“融合”
“如今粤港澳大湾区一体化发展提速,涉及跨境要素的法律关系越来越多,一个合同可能同时拥有香港、澳门和内地的要素,这就需要能够有效衔接顺畅的化解跨境纠纷机制。”横琴珠港澳(涉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理事兼副主任、澳门法律交流协进会会长黄景禧指出。
事实上,广东在跨境多元纠纷化解方面已采取了一系列创新做法。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李民韬介绍,去年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吸纳港澳调解组织成为粤港澳大湾区特邀调解组织的试点方案》,成为粤港澳大湾区特邀调解组织的试点方案。此外,还建立了全省统一的港澳特邀调解员名册,聘请120名港澳调解员,覆盖了金融、知识产权等专业领域,全面参与企业在大湾区发展经营商事纠纷的调解。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广东省政协委员、广东省律师协会海事海商专业委员会主任、广东恒福律师事务所主任林翠珠认为:“对于大湾区内的企业来说,无论是跨境投资、合同履行,或是争议解决,都需要一个透明、公正、高效的法律环境,这样才能真正给企业吃下‘定心丸’,让大家放心投资、安心经营。”
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香港立法会议员、香港国际公益法律服务协会主席何君尧亦提到,在“一国两制三法域”的大湾区,如何高效、快速地解决不同司法管辖区之间的争议、做到法律规则和机制的有机衔接,是核心问题。在他看来,“先调解、仲裁,后诉讼”应该作为解决争议的重要思路。何君尧建议,为了更好解决跨境纠纷,必须加快建设涉外法律服务人才队伍,为跨境纠纷多元化解提供人才储备,为粤港澳大湾区的法律服务和商贸发展提供动力。“此外,针对当前各地司法协助和文书互认中仍存在的痛点问题,我们也要敢于进行制度创新。”
构筑企业“走出去”的风险屏障
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家联盟副主席、香港中华总商会会董、粤港澳大湾区委员会副主席蔡展思在圆桌上表示,随着地缘政治风险的加剧,许多企业将出海目的地从欧美等发达地区转向中东、东南亚、非洲等发展中国家。然而,这些地区的法治环境相对不完善,文化语言差异显著,导致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容易产生纠纷,而且一旦发生纠纷,往往难以通过法律途径有效解决,最终以失败告终。“为保护出海企业的合法权益,实现安全出海,必须采取多层次的策略。”蔡展思说。
位于广州南沙的中国企业“走出去”综合服务基地(以下简称“走出去”基地)正是以服务企业出海为核心,通过“政务服务+专业服务+公共服务”三位一体模式,构建覆盖企业国际化全生命周期的服务生态。据广州市南沙区常务副区长孙勇介绍,目前,在资源网络“全球化”链接方面,“走出去”基地依托境外经贸园区,联合开展政策宣贯和招商推介活动,打造“境外园区+广东优势产业”抱团出海模式。
“跨境纠纷的多元化解,既是企业‘走出去’的风险屏障,更是湾区规则衔接与制度型开放的试金石。”孙勇建议,“走出去”基地与大湾区各开放平台协同发力,探索三大创新路径,包括推动标准互认,构建湾区规则“软联通”;推动数字赋能,打造风险防控“智慧网”;推动生态共建,激活湾区融合“共同体”。
据悉,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工商圆桌会议机制由广东省贸促会联手中国贸促会驻香港代表处、中国贸促会驻澳门代表处发起成立,从2024年开始先后在广州南沙、东莞滨海湾新区等地举办两场活动,组织粤港澳三地贸促机构、主要商协会、大型企业及相关政府部门为大湾区发展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一系列创造性意见建议。
采写:南都记者 伊晓霞配资杠杆什么意思